42岁保姆,想嫁给70岁大爷,大爷说:我虽然老,但还没糊涂!

文摘   情感   2023-09-14 22:39   山西  

文/一哲  口述/王建国

我是老王,今年70岁,老伴2002年出车祸过世了。

我有一儿一女,女儿15岁得病不在了。儿子是加拿大一家跨国公司的高管,因常年在国外工作,所以全家都移民了。

儿子经常做我的工作,想让我去加拿大养老,可我比较恋旧,这里有我的朋友伙计,还有我和老伴一起打拼的光景。

住在老院子里,有时候想老伴了,穿着老伴给我织的毛衣,摸着老伴用过的缝纫机,仿佛老伴就在我身边。

当年退休前就计划好和老伴一起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可没想到,还没等到退休,一场意外就把老伴带走了。

老伴这么多年跟着我受苦遭难,眼看着儿子成才,经济宽裕,生活越来越好,可她却一天福都没享,匆匆抛下我们离世了。

退休后,我一直在丧偶的阴影中,没走出来,也没心思再找老伴,就这样一转眼20过去了。

虽然朋友伙计都劝我再找一个,但很少有人能体会我与老伴的感情。

我和老伴都是一个村的,当年一起进城务工,同甘共苦,为了省5块钱,一天只吃一顿饭,那种感情旁人是不会懂的。

所以大家劝我再找个伴,我直接就拒绝,我想把对老伴的感情一直珍藏带到土里。

后来儿子叫我去加拿大,去干嘛?语言不通,出行不便,朋友都没一个,天天呆在别墅里干嘛?

儿子有这份孝心,我就知足了。但人老了,不想奔波了,就图个安稳,在老院子里有我和老伴的回忆,有欢笑,有争吵,这些都值得我珍藏留念。

儿子劝不动我,就给我找了保姆,那年我66岁,身体不错。本来我不想要,但为了儿子安心,我答应了。

因为保姆长的很像我女儿,所以我就把她留下了。

我觉得一个保姆最重要的技能就是会照顾人,做事稳重。

保姆叫王玉玲42岁,离婚带一子,儿子由母亲帮忙照顾。

因为玉玲长的像我女儿,所以对她格外好,开的工资也比较高,逢年过节还给她发大红包。

像扫地这样的家务,我自己就做了,周末还给她放假回家看儿子,开学她说学费不够,我马上给了她一笔钱。

儿子从加拿大寄回来的衣物和日用品,大部分我都给她了。

有了我方方面面的照顾,玉玲的保姆工作轻松多了。

一次她跟我说,儿子生病了急用钱,想问我借3万块钱,我想都没想就给她了,让她别着急还,先给孩子看病,不够再说。

我是真的把她当女儿看。

突然有一天,玉玲跟我说,她喜欢我,想要跟我结婚,陪我安度晚年。

她说这些年我对她的好,她无以回报。还说:今后,她想和我一起生活,照顾我的饮食起居。

听了这话,吓的我脸都白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我都可以做玉玲的父亲了。

要跟我一起生活,睡一张床,我可没这爱好,虽然年龄大了,可我头脑清楚还不糊涂。

还不是看我身边没人,想打我财产的主意,我可不想晚节不保!

我单身了20年,要想女人,我早就找了。

我现在住的是带前后院的小别墅,当年和老伴一起奋斗挣钱买的,手头有5间街市铺面在出租,还有我的退休金,她不就看上我这点东西吗?

若不是长的像我女儿,我当年也不会留她做保姆,而且这些年她贪的小便宜,我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听她说完那些话,我很平静,跟她说我准备移民加拿大,以后不用来了。

第二天,我给中介结工资,并多付了她两个月工资。

我觉得:做人要时常记得感恩。有人帮你,是你的福,没人帮你,是你的命!

大家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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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哲讲故事
人间百态,世相万千,一个故事,一段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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