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对口招生章程

文摘   2025-01-02 16:58   河南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0号)(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等有关招生政策,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四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八条 学校简介: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于1984年,是河南省建校较早的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医学院校,是“河南省双高工程建设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土地使用面积2000余亩,建筑总面积近4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6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35.8万册,实验实训室390个,现有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各类设施齐全,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为保证对口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机构。凡属招生录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纪检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科学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由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录取

(一)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二)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普通类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英语(合卷)、数学、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合卷)成绩排序;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三)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医学类专业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新生入学后的待遇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

(一)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高招档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经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编入高校一年级就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规定时间内不到校报到的新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校资格复查。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入学资格逐一进行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待遇

新生入学后,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学费、住宿费以及学生资助等执行同样的标准。

第十五条 毕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3]3号)核定的标准执行,2025年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对口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五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70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

2.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学校奖助贷政策

我校奖助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700元,三等30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5.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6.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7.以上各项国家奖、助、贷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新生报到前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对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71-67673329

67673330

67673361

67673362

官方咨询QQ群:

19931952

学校网址:

http://www.zzsqmc.edu.cn

学校微信平台:

zhengzhoushuqing

学校邮箱:shuqingzb@163.com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对口招生专业一览表



统筹 | 郑倩倩

审核 | 武小靖 王世欣

责编 | 祝   婕

来源 | 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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