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街坊 最高补贴1500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来了

政务   2024-10-18 19:30   广东  


各位街坊千呼万唤的

 电动车“以旧换新”活动 


终于要来啦!

👏👏👏



近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此次活动旨在推动绿色出行,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并通过政府补贴和商家优惠,让市民以更实惠的价格换购新车。


在清城区某品牌电动车销售门店,电动车款式琳琅满目,从时尚小巧的简易款到功能齐全的豪华款,应有尽有。销售人员正热情地向客人介绍“以旧换新”的具体政策和各款车型亮点。



市民蒋志豪表示,他家里的电动车已经开了多年,电池续航越来越短,早就想换一辆新车了。得知政府推出了“以旧换新”活动,他特意赶来了解政策并选购新车。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他看中了一款外观时尚、性能优良的新车,并决定“以旧换新”购买。“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可以‘以旧换新’,觉得优惠力度挺大的,我的电动车已经用了几年了,就想过来门店了解一下,现在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都比较好看,生产标准也有所提高,更加安全。”蒋志豪开心地说。



本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企业等非个人消费者暂不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在清远市内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同时旧车的价格将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加上工厂补贴,三方合计最高补贴1500元。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个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参与活动的消费者
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进行规范拆解,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分别取得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旧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出具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旧车回收证明由回收拆解企业出具,注销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

  •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新购电动自行车,取得普通发票,并按规定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成上牌登记手续。新车发票出具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行驶证发证日期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

  • 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




扫描活动二维码
及时获取参与活动商家信息
(名单动态更新)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向参与活动商家交付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委托其办理报废手续或自行办理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手续,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并完成上牌登记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登录云闪付或微信搜索“粤焕新”小程序,进入清远市“以旧换新”主页面,选择“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根据平台提示填报信息,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补贴。


记者:黄素欣

编辑:邓渝
二审:陆梓维
三审:钟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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