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摘   2024-10-23 18:16   贵州  




单位简介: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2005年,编制床位600张,开放床位600张,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为一体的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一所诊治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的市级公立专科医院,全省唯一能诊治精神类疾病合并传染病疾病的医疗机构,全国FDC试点医院、全国第一批精神卫生示范城市参建医院、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定点储备医院、全省耐多药结核病和重症结核病救治定点医院、全市第一全省第二家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全市吸毒成瘾认定中心,现有在职人员421人,院两大专科均获省级重点专科。


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1名康复治疗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吸毒及有吸毒史的;

5、法律、政策规定及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招聘

人数

职位名称

职位描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职位薪酬

其他条件


1

康复治疗师

从事康复治疗工作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按照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待遇执行

 

1、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3、具有2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

4、年龄30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

1、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四楼人事科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区南环西路188号)。

4、报名人员报名材料应包含《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提供2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公众号考试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并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确定面试人数,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医院另行组织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试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在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
(5)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政审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如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试用的,取消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0858-8104999,监督电话:0858-81692330


2024年10月23日


六盘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xls




END






撰稿丨人事科     一审:徐   丽

                     二审:田  茂

排版丨严倩倩    三审:范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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