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监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近日,七里河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高风险运输企业甘肃顺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及负责人作出了3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深入调查,大队车管中队民警经过连续两个月的细致排查和高风险企业画像报告分析,成功锁定甘肃顺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核实,该公司在8月份共发生超载违法行为15起,9月份则达到13起。尽管大队多次进行告知,但该公司仍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对此,大队迅速采取行动,约谈了该高风险运输企业的法人代表及负责人葛某。葛某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鉴于该企业货运车辆超载且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事件的发生,再次提醒广大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七里河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高风险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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