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刷流水过账3800余万元,周某某获刑!

政务   2025-01-25 21:02   江西  

(图片来源于网络)

路边看到“无抵押、免担保、当天放贷”小广告,千万莫相信。吉安一男子为提高银行卡流水,将银行卡交由他人使用,没想到却被犯罪分子利用,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中旬,被告人周某某通过贴在车窗上小卡片看到办理贷款的信息,遂主动联系对方进行贷款,但对方告知周某某要提供多张银行卡提高流水才能放款。于是,周某某到多张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交给对方操作,没想到银行卡却被犯罪分子用于转移非法资金,后被侦查机关冻结后,周某某趁银行解冻后将银行卡里资金取出据为已有。经查,周某某提供的4个银行卡过账资金3800余万元,其中涉嫌诈骗资金及赌博资金。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吉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仔细审查了周某某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对周某某进行深入讯问,详细了解犯罪动机及过程,并积极敦促其主动退缴赃款。经过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周某某主动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吉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吉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检察官提醒

1.办理贷款应当认准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走正规程序,一定要警惕网络上自称银行工作人员、贷款公司客服等身份推销贷款业务的人员。
2.不要轻信网络、电话和短信中的贷款广告,不要相信刷流水的话术,更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
3.不要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号、微信号、QQ号、支付宝账号等个人账号。
4.对银行卡里的不明资金应及时向银行及公安机关报告。







END


来源:吉安县院
编辑:熊玉灵
初审:杜红玉
终审:胡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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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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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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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官协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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