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的有力抓手,持续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为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运行,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吉安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55件。其中,市检察院81件,占比7.7%;所辖基层检察院填报974件,占比92.3%。全市无“零报告”检察院。
下一步,吉安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解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保持“抓常”的力度和“抓长”的韧劲,坚决堵住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风口”,营造依法履职、高质效办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