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见快评|通报校园欺凌事件,是责任不是“家丑”

教育   2024-12-23 20:3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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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贵阳一小学发生校园欺凌”视频,引发公众关注。12月21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对此事进行核实并通报了相关情况。


然而,该起事件并非最新发生,且早就被调查处理。为何当初调查处理这起校园欺凌事件,没有向师生和社会通报?而是在半年多之后,因为有关视频传出,才被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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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听育见新闻主播对此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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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阳校园欺凌”视频被关注,校园暴力再一次刺痛大众神经。


12月21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对此事进行核实并通报了相关情况。


通报表示:事件发生在今年3 月,视频内容系贵阳市实验小学4 名二年级学生对 1 名同学实施殴打、辱骂等欺凌行为。当时,公安机关已经对4名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严加管教。同时表示教育部门已经要求校长在全区作公开检讨;副校长、思政主任、班主任被处分,值班老师被调离。


事情到这就结束了吗?并没有,网友们纷纷追问:事情发生在半年前,为何没有通报?是因为有关视频传出,才被动通报?如果没有造成网络舆情,是不是就不通报了?


网友们的追问并非多余。早在2016年,国家就发布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换句话说,公安机关、教育部门是有责任主动向社会通报校园欺凌典型事件的。


也许有人会说,要求的是通报校园欺凌“典型”事件,“不典型”就不必通报了,且主动通报会制造舆情。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校园欺凌通报制度。


之所以不通报,是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学校把校园欺凌事件视为“家丑”,担心事件曝光,影响当地教育、学校的声誉。要么将事件淡化,不严肃调查,甚至不了了之;要么进行了处理,但不公开、以求把影响“降低”到最小。


而事实上,视频引发舆情之后的通报,与主动通报给人的观感大有不同。前者给人的感觉是应对舆情之举,而后者则是将通报作为防治校园欺凌的重要一环。


防范校园暴力,没有人是旁观者。社会要关心、学校要用心、老师要留心,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校园欺凌,消除校园暴力这一“隐秘的角落”。

新闻链接


12月21日晚,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



来源 | 育见新闻综合红星新闻、北京日报、中华网、界面新闻等

主播 | 仁杰

编辑 | 牛迪

责编 | 晓平

审核 | 筱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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