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申报!

民生   2024-11-04 16:40   陕西  


2024年第二批次西安市高层次人才

评价确认申报工作启动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

二、人才评价确认范围和条件

(一)评价确认对象:主要为近五年来在西安市创业以及西安市用人单位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申请确认需符合基本条件及《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标准参考目录》(见附件1)相应条件。

(二)西安市用人单位:须为符合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且须在西安市登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请确认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申报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者,申报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一类)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二类)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经评审确认,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1)全职引进或本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2)在西安市创业的,须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实到现金出资分别不低于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或国内外顶尖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15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9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30万元),不允许代持股;

(3)柔性引进的,一般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西安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有缴纳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记录。

5.申报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除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外,上一年度分别须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8万元、5万元以上。

6.在西安市用人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7.中管干部及中管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省管干部及省管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市管干部不纳入高层次人才确认范围。

三、办理程序

辖区人才均须通过政务服务网开展线上申报,提交所需资料(见附件2)。

新城人才办及人才服务专员将协助企业人才进行线上申报。

联系人:付老师  029-33185265

申报地址: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附件1: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标准参考目录

附件2: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


编辑:李天祥丨审核:邓俊新
来源: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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