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秦汉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陕西省气象台的预测预报及会商研判结果:8日至12日,关中地区气压场较弱,扩散条件持续转差,预测西安市可能出现持续36小时及以上的中度污染风险,预计11月10日西安市AQI指数将达到125-155。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西咸重污染应急办发〔2024〕13号)和《秦汉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秦汉党政办发〔2024〕15号)规定,新城决定同步于2024年11月8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于2024年11月9日19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请新城各成员单位、各街办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
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应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减少户外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
建议性减排措施
三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发展和经济运行部督导电力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等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