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村级光伏公益岗位每月提供的500元收入,解决了我们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避免了陷入贫困的窘境。”11月1日,阳曲县黄寨镇南留南村监测户——46岁的四级精神智力残疾村民彭继红说。
今年以来,南留南村在实施光伏产业帮扶中,紧紧围绕“收益分配、岗位设置”两项重点工作,创新“3722”工作机制,畅通收益到户渠道,到户增收效果显著。截至今年10月底,该村光伏收益到户增收11.2万元,成为农村群众增收的重要支撑、巩固脱贫成果的有力实践。
“我父母均年老体弱,卧病在床,我自己由于残疾也找不下工作。了解到我的情况后,村里给我安排了公益岗位保洁绿化员,让我上午打扫村委广场,每个月给我的卡里打500元钱。这份工作帮了我们全家的大忙,让我不仅在家门口赚到了钱,还能照顾到父母。”彭继红介绍说,像他所从事的此类公益岗位村里有16个,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占了12个。
南留南村在光伏资金收益的分配机制上突出“三重点”,重点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小型公益性事业、奖励补助3个方面。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光伏收益由村集体研究分配使用,并公示10天,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规范光伏收益公益岗位的选聘流程上,该村制定《公益岗选聘方案》,确定7步选聘流程:张贴选聘公告、群众申请、开会研究、公示公告、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备案资料。今年设置公益岗位两大类,其中政策宣传员1人、保洁绿化员15人。月工资按照差异分配原则,技高多得,多劳多得,500元至1500元不等,工资保证按月发放。在受益群体面向村内所有农户的基础上,坚持“两优先”,优先保障脱贫户、优先保障监测户。公益岗位最大程度安排有意愿、有劳动能力且无法外出、无业可就、无固定收入的农户以及家庭中的弱劳力、半劳力上岗。同时,在对公益岗位人员的监管考核上,执行“两监督”,在岗状况、履责实绩接受村组干部和群众监督,同时严格日考勤、月考评、年考核管理。
自2017年实施光伏产业帮扶项目以来,南留南村共收益105.05万元,支出87.58万元。2024年前10个月收益达13.35万元,支出14.13万元,到户增收11.2万元,到户资金占今年总收益83.92%,有效发挥了村级光伏收益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