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申领企业最多可以领取5张公益法律服务券。每张公益法律服务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
申领到公益法律服务券的企业,可根据券上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联系电话,自行沟通确定公益法律服务的具体时间、方式等。
每次公益法律服务提供完成后,由相应服务律师核销法律服务券,报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市律师协会备查。公益法律服务券使用完毕后,申领企业须填写使用情况反馈表,交由服务律师一并报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市律师协会备查。
▍记者:田 龙
▍编辑:朱辰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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