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布2025年分时电价执行时段公告,其中要求,不满1千伏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已具备动态调整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与高压工商业用户执行相同分时时段。
此次文件对冬季和夏季的峰谷时段做了调整。其中6月变动最大,整体谷段较此前少了1小时,峰段增加1小时。其中0-6点从原来的谷段变为平时段,7-12点则从原来的平时段变为谷段,另外22-23点也从平时段改为高峰时段。
此外,冬季1月、2月、12月高峰时段增加2小时,谷段增加4小时;夏季的7月、8月高峰时段也增加1小时。
详情如下:
(一) 1月至2月、12月
谷时段为2:00至6:00、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
峰时段为7:00至9:00、16:00至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6:00至19: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二) 3月至5月
谷时段为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
峰时段为17:00至22: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0: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三) 6月
谷时段为7:00至12:00。
峰时段为16:00至23: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2: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四) 7月至8月
谷时段为1:00至6:00。
峰时段为16:00至23: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2: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五) 9月至11月
谷时段为10:00至15:00,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
峰时段为16:00至21:00,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19:00.
峰谷时段外其他时段为平时段。
素材来源:国网山东
责任编辑:卡卡罗特
审核: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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