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黄女士向《维权007》投诉称,她曾于今年10月8日下单预订了一台蔚来旗下的乐道纯电SUV,后台显示这台车预计在今年12月交付。眼看着12月就要过去了,她从乐道的交付专员处获悉,自己的车还没开始生产。这意味着即便乐道方面为自己加急排产,算上生产和运输以及交付时间,自己几乎不可能在12月底之前拿到车。这让她觉得自己对乐道的一腔热情被交付问题浇灭了。
黄女士告诉记者,自己被公司派到江苏无锡出长差,由于不方便把福州的车开过去,就想着在当地再买一辆,这样外出办事什么的也方便。考虑到使用成本问题,黄女士一直希望买辆纯电车。9月底,她关注到蔚来汽车推出的子品牌乐道首款SUV L60也面世了,于是开始关注这款车。“之前也看过蔚来的几款车,但价格比较贵,便宜的也要30万元左右,超出了我的预算,但乐道比较便宜,而且宣传上说这款车安全,性价比也比较高。”观察了一段时间后,黄女士决定下手,10月初,她通过乐道的销售顾问下单并支付了定金。购买时她选择了租电方案,车价合计大约15万元。后续,她在乐道APP上查看到,自己预订的车预计在12月份交付。“当时销售顾问和我说,正常情况下,预计就是确定了,也就是说我能在12月拿到车。”预计交付时间,图由黄女士提供
可进入12月后,自己始终没收到任何的交付消息,黄女士就在乐道方面为自己建立的交付群里催问,但得到的消息是厂家已加急安排生产工位,工厂产能正在得到快速提升。“说新的一批车辆资源即将更新,当有和我配置相同的车辆生产时,会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和我确认配车信息。我的配置信息在订车时就提交了,为何还要和我确认配车信息?”交付专员说在加急安排生产工位,图由黄女士提供
带着疑问,黄女士给乐道的交付专员黄培蓉打电话,对方表示,黄女士预订的车还没开始排产,要登记完才能去排产。“我是17日下午给她打电话的,那时候还没开始排产,更不用说开始生产了,我就问她那车什么时候可以下线,她说预计12月27或者28日,还只是预计,下线后还要质检,然后再发到无锡,哪怕是再快,也不可能在月底前完成。”交付专员表示不能退定金,图由黄女士提供
在黄女士看来,自己之所以会选择乐道,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看它是蔚来推出的子品牌。“蔚来一直以服务好自居,我以为这样的好服务,也会带到子品牌当中,但从我的经历来看,买乐道后等车的体验,以及和他们工作人员沟通的过程,都非常不友好。”订单信息,图由黄女士提供
黄女士说,自己目前的诉求就是,12月20日车辆能下线,这样才能保证月底前车能交到自己手里。“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很难实现,所以我提出要是20日车不能下线,我就要退车,但交付专员说不能退,我感觉就是霸王条款了。”接到黄女士投诉后,12月18日,记者拨打了乐道的官方客服热线,一位男客服表示,后续会有专门对接媒体采访的同事回电。乐道官网首页
到了12月19日,始终没等到乐道方面回复的记者,再次拨打乐道客服热线,同一位客服接听后表示,已有处理专员联系黄女士,在推进此事,对于记者的采访需求,自己也会再次催促。对于该客服的说法,黄女士表示,12月18日和19日两天,自己都没接到所谓的处理专员的来电。针对黄女士的投诉,《维权007》特约律师、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善志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汽车厂家或经销商给客户一个“预计”的交车时间,但该时间并非绝对保证,而是基于当时情况下的最佳估计。从黄女士的案例来看,乐道官方显示其车辆预计交付时间是今年12月,但她和交付专员的通话录音显示,其预订的车还没开始生产,按照正常的生产和物流加上交付过程,乐道方面的预计很可能是无法兑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厂家应当及时与客户沟通,并提供新的预估时间或者解决方案,而不是一直等顾客催促。在林善志律师看来,黄女士可以要求乐道方面给出一个具体的交付时间,如果乐道方面确实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交车,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具体到黄女士的情况,既然她和销售明确了如果12月20日没有车辆就要申请退车,这就形成了一种约定,若厂家不能履行这一约定,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即退还定金。林善志律师表示,如果乐道方面拒绝退还定金并且不愿意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解决方案,黄女士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寻求帮助。若上述方法均无效,黄女士还可以收集所有与乐道沟通的记录(短信、邮件、通话录音等),准备必要的证据材料(例如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定金及赔偿损失等。◆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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