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春沣 刘国栋)9月10日,十二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22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天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市政协主席王常松出席并发言。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沈蕾,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力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衡晓帆作交流发言。
陈敏尔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领会把握核心要义,掌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突出体系化学理化导向,加强系统性整体性把握,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入领会把握科学方法,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增强法治思维能力,提高解决法治问题本领。要深入领会把握人民立场,深刻认识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敏尔强调,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促发展、护稳定、惠民生,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天津。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用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筑牢首都政治、安全“护城河”。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职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知识产权,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前瞻性立法研究,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立法执法司法,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良法善治保障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重点工作,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陈敏尔强调,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及时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履行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各条战线、各个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入推动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注重发挥依规治党对依法治市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严明党纪促进国法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做好法治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