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24年12月21-22日举行
硕士研究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
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共同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
在此
提醒广大考生
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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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不仅是对学识的检验,更是对品行的试炼。无视考试纪律规定,组织作弊、替考、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扰乱考场秩序、抄袭他人试题、答案等任何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请考生心存戒惧,防患未然,任何心存侥幸、作假舞弊的行为终将自食其果、追悔莫及。
(一)以下行为,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以下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行为,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特别提醒:考生一旦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接收、存储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无论主观上是否故意,无论是否开机、是否使用,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停考1—3年。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0.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1.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1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1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三)以下行为除给予作弊处理外,视情节轻重,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四)以下行为属于考试违纪行为,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特别提醒:本次研考云南省将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的双安检模式,考生务必在通过智能安检门前将考试无关物品存放在物品存放处。各考点在智能安检门外设置独立复检区,对连续3次通过安检门均引发报警的考生将移至独立复检区重点检查。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临近研考,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考生及家长的焦虑情绪,捏造“研考真题及答案”“押题保高分”等谎言实施诈骗,甚至诱导考生考试作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郑重提醒:研考试题是国家绝密资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各类培训机构根本无法提供“真题”,也无法保证考生“包过”,更无法做到花钱买文凭。请考生、家长切勿听信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耽误宝贵的复习时间,造成财产损失。
此外,网络非法外之地,请各位考生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不在互联网平台上随意发布、传播未经核实的涉考信息。考生可通过招生考试机构官网等正规渠道了解权威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如遇疑问可拨打云南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谨防上当受骗。
抱诚守真,捍卫公平。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网信、保密、工信、市场监管和通信等部门,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全力创设良好考试环境。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采取六项措施,全力织密研考安全防护网,坚决捍卫考试公平。考生入场严格实行人证比对,严厉打击替考舞弊;各考点全面配备“智能安检门”,严格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严防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考场;配备5G信号屏蔽仪,确保手机等通讯工具无法使用;所有考点、考场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对考场情况全程监控录像;设场外流动监考员、视频监考员、网上视频巡考员开展全方位、全覆盖视频巡查,全面防范违纪舞弊行为;试点考场实时智能巡考,对考试过程中考场实时智能巡考或考后视频智能分析发现的违纪或作弊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祝各位考生
考试顺利
来源 |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编辑 | 胡韦弦
编审 | 孙啸武 崔志超
终审 | 卢婵 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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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五华发布(KMwuhuafa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