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岁男子因侵入前女友的四个社交媒体和电邮账户,窜改密码并在账户发布前女友与其他男子的露骨聊天记录,同时威胁上网公开女子裸照并骚扰其父亲,于1月8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三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法官针对此案下达媒体禁制令,禁止发布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身份。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于去年1月开始恋情,7月分手,但直至9月仍保持性关系。期间,被告收集了受害者的裸照和性爱视频。11月16日,被告发现能浏览受害者的谷歌账户,偷偷查看后发现受害者曾于9月告诉朋友想与网络认识的人发生性关系,开始怀疑受害者怀孕与自己无关。 随后,被告登录受害者的Instagram和Hotmail账户,窜改密码,并发短信威胁受害者,要求见面,否则删除其Instagram账户并发布裸照。受害者未回应后,被告在社媒账户发布露骨聊天记录截图,标记受害者母亲的用户名和电话号码,并威胁继续发布新帖子。他还使用受害者的Hotmail账户,向其父亲发送电子邮件,附上受害者搜索酒店地图记录、访问约会平台的页面和通知,以及与其他用户的短信截图。受害者得知后通知父亲,后者未阅读便删除邮件,受害者随后报案。 被告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原本以为自己是导致受害者怀孕的人,出钱让其堕胎,后来得知受害者也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感觉被骗和羞辱,才做出过激行为。控方指出,被告侵入多个账户,收集超过30张截图,严重侵害隐私,发布的聊天记录彻底毁掉了一名年轻女子的声誉,且被告继续发电邮给受害者父亲,威胁发布裸照,让受害者饱受折磨。法官指出,被告在短信中只是一味威胁见面,从未询问胎儿是否自己的。案件展期至2月13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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