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为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受侵犯,安宁市教体局真诚向广大家长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监护人)不送或拒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真诚希望您引起重视,切实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政府和部门、其父母和监护人、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希望社会组织和个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欢迎社会各界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正确引导,坚决不让孩子辍学。家长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
(二)配合学校,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一旦发现有厌学、辍学想法的,及时做好孩子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有效防止孩子辍学。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功、成才保驾护航。
(三)积极引导,时刻关注身心健康。要密切关注寒假期间子女的思想动向,特别是那些平时学习成绩不佳或有辍学倾向的孩子。及时了解孩子在假期中的心理变化,发现孩子有辍学的想法时,要及时进行沟通和疏导。还要关注安全工作,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三)以身作则,营造良好家庭环境。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孩子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履行职责,重视对孩子安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优良的学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家庭的希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做好规划,丰富孩子寒假生活。寒假是孩子们休息和放松的时间,但也是家长帮助孩子发展兴趣爱好、提高综合素质的好机会。以下是一些规划孩子寒假的建议:
1. 制定计划:在寒假开始前,与孩子一起制定寒假计划。让孩子参与其中,了解他们的兴趣和需求,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和娱乐的时间。
2. 安排学习:根据孩子的学习情况,安排适量的学习时间,完成寒假作业,复习上学期的知识点,预习下学期的内容。
3. 培养兴趣爱好:利用寒假时间,让孩子参加自己感兴趣的活动,如音乐、绘画、体育等,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4. 阅读:鼓励孩子多读书,选择适合他们年龄和兴趣的书籍,可以提高阅读能力,丰富知识储备。
5. 家庭活动:安排一些家庭活动,如一起看电影、做饭、玩游戏等,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
6. 社会实践:鼓励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等,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7. 旅行: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带孩子去旅行,让他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8. 注意休息:保证孩子有足够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家长朋友们,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拥有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值此春节来临之际,预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祝同学们寒假愉快,学业有成!祝家长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