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如果潮汕企业家集体休息一天,深圳就会瘫痪一天

文摘   2024-03-26 22:34   广东  



撰文 维舟



被逼出来的奋斗


潮汕人的成功,可以说是被逼出来的。潮汕是从宁波到广州的东南沿海这一条线上最大的平原,然而长久以来地狭人稠(迄今仍是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农业区),不得不竭尽全力想出路、谋活路。


别的不说,光是怎么养活那么多人,就是一大挑战。2020年人口普查,潮汕三市人口10万以上的镇(不包括城关镇)就多达26个,比内地的许多县城都大得多。明清以来,潮汕地区堪称中国马尔萨斯人口陷阱最深的区域,18世纪潮州府的人口密度就已经达到每平方公里250人,潮汕人自嘲“种田如绣花”,早就内卷到极致了:劳动力严重过剩,导致激烈的资源竞争,密集投入农业又难以种出更多粮食,怎么办?


面对这种极限处境,祖祖辈辈的潮汕人发展出了种种应对策略,可以说进化出了特殊的生存能力:首先,他们精耕细作,推广一年两三熟的稻作农业,并通过性别分工提升效率,将原有的模式发挥到极致;其次,尽可能地利用了“边缘的优势”,本地难以生存,就出海去讨生活,潮汕移民遍布东南亚,在泰国、越南尤其势力巨大,郑信在泰国甚至开创了一个王朝;最后,他们还积极利用海内外的商业网络,利之所在,无往不趋,敢于打拼,赚到钱之后再回馈乡里,维系更多人的生计。



虽然潮汕人也一贯重视教育,历史上还出过一位状元,但总的来说,他们对“利”的兴趣远大于“权”。和竞逐权力不同,经济活动人人都能参与,潮汕人在生存竞争的压力之下,数百年来早已学会了精打细算,不怕从小本生意做起,不断在市场前沿开拓,并且勇于冒险。很多人都发现,深圳的潮汕人大多极其精明,且不想从事安稳的工作,“等我学会了,我就出来自己干”,几乎是他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这种拼搏进取的精神也是被逼出来的。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为了生存,民风向来强悍。直至晚清,官府对这一带的管治成效远不如省府广州,潮州府有抗官传统,号称“械斗多、盗匪多、钱粮长期难征”,甚至敢于武力抗征,州县官每年只能收到钱粮税收的二三成或四五成,当地村民基本上是能不交就不交,只是因为打不过官兵才交纳。同治八年(1869)在潮阳县任地方官的杜凤治就悲叹当地“风尚不古,民情强悍”,官府对乡村基层近乎失控,官兵“不胜则无望征收一分一厘矣”,州县官不得不依靠有组织的士绅力量合作才能维持统治秩序和催征钱粮。



在这种情况下,潮汕地区数百年来都保持着某种半自治的社会结构,背靠强大宗族势力的士绅富豪可以说在本地有着呼风唤雨的能力,甚至可以和官府讨价还价。虽然这肯定难免有其弊端,但也意味着本地的基层社会组织没有遭到破坏,钱粮税收被榨取得较少,人们因此可以通过宗族组织,将有限的资本聚集起来,从事更大的商业冒险。




“胶己人”:

潮汕商帮的精神内核


相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安稳农业生活,做生意的风险要大得多。潮汕在历史上又不算是个富裕地区,资本匮乏,靠什么能和其他人竞争?


这个答案,也要从潮汕的社会组织中去找寻。潮汕人虽然也以内斗著称(宗族械斗的传统残余),但也讲究“胶己人”:在外地打拼时,宗族内部和乡邻的相互扶持,相当紧密,很快就能自发形成了内部分工,各司其职,效率相当之高。这样的团结,既是因为他们深知出门在外,只靠自己独木难支,也是由于潮汕的宗族传统,使人们很自然地就能忠于这样一个伞形组织,享受着相当高程度的内部信任感,毕竟做了任何对不起宗族和乡邻的事,名声坏了,在老家都会无法立足,最终得不偿失。


宗族内部相互帮扶,最终肯定会提升了一个家族的力量。外面没有组成这种同盟的个体,就容易被这种模式所击败。反过来,这样赚到的钱,又会回馈宗族组织,强化原有的传统,因为要做大当然就得多生孩子、做旺家业,其结果,家族组织仍能为人们有效率地为共同事业而合作提供一个基础。



在北方可不是这样。有位河南朋友曾跟我感叹说,河南人做小生意非常能吃苦,但由于一盘散沙,每个小家庭的资本就很有限,且平等意识太强烈,因此有个劣根性,就是看到别人家发达了会眼红,不仅彼此难以合作,而且经常中伤、使绊子,这样的环境,会导致个体要靠自己的力量做大做强太难了,等于起始条件差,阻力却不小。


实际上,华北农村社会普遍如此,别说是乡邻之间,连堂兄弟乃至亲兄弟之间都存在激烈的攀比、竞争心态。社会学者李永萍发现,这阻碍了村民之间的合作,“适度的竞争是一种良性竞争,最终是指向村庄整合”,“而激烈的村庄竞争消解了互惠存在的空间”,当地种植大户一般都不愿意从本村雇人,人与人之间变成了相互嫉妒和笑话,“弄得好,就嫉妒你;弄得不好,就笑话你”。熟人关系原本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但在这样的原子化状态下却反倒成了内耗和负担,最终就是只能单打独斗。


相比起来,潮汕将宗族变成了资源。多年前我去汕头拜访当地一家著名企业,落座后听人说“五总、六总来了没”,还以为是姓伍、姓刘,随后才知,其实是家族里排行老五、老六的兄弟俩。这种家族企业固然也会有自己的问题,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其内部的紧密合作,远非原子化社会可比,因为这样一个宗族本身,就是一个天然内部团结、井井有条、权责分明的团体,具有小家庭难以比拟的竞争优势。



不可否认,潮汕的宗族社会形态也使得当地的价值观倾向于保守,但另一方面,它在商业精神上却是高度进取的。不仅如此,大家庭的存在和发展,能很好地与经济结构相适应,因为在劳动力市场没有完全自由化之前,社会生产具有明显的自然分工性质,家庭才是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在大家庭内部甚至可以兼顾多种职业,一家人齐心协力、互惠互利,又在家庭内部形成职业分工,每个人都要为这个集体出力。身在其中,一个人可以自幼获得社会经验、经商门道,与亲族成员形成亲密关系,而这对他将来的生意成功都会有不可小觑的作用。


这就是“胶己人”的力量:社会规范、组织性都很强的地方,可以顺利地将一批人组织动员起来,为共同的目标努力,他们内部享有的信任、分工和在市场上的整体抗风险能力,都是那种分散、孤立、公共性很弱的原子化社会难以抗衡的。可想而知,在一个潮汕商人将生意不断做大的过程中,这种社会资本的重要性是绝对不可低估的。




合作才能共赢


如果说,潮汕原有的社会结构为人们带来了一个天然的信用机制和内部合作框架,家族关系和血缘纽带非常自然地运用于商业实践之中,那么当潮汕商帮逐渐突破原先的“胶己人”圈子,向现代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又会发生什么?


在这一点上,也许出乎许多人意料的是,家族这一组织形式,其实能高度灵活地适应现代市场条件下的竞争。


弗朗西斯·福山曾着重指出,那些成功实现现代化、经济顺利发展的地区,基于信用的协作都非常重要,因此,人们能自发结合成新社团并在新框架下合作的那种“自发社交能力”(spontaneous sociability)是最有价值的社会资本,会带来源源不断的成功,反过来,“在自发社交能力欠缺的地方,政府常常不得不出面来推动社群事业;然而,政府的干预也带来了明显的风险,因为它要破坏市民社会的那些自发社群,真是太易如反掌了。”


弗朗西斯·福山

也就是说,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乍看是商业实践,但背后其实和当地人的组织能力、信用机制、社会资本密切相关。不过当然,宗族社会也有弱点:宗族内部虽然很抱团,但没有亲缘关系的人们之间就可能缺乏相互信任的基础。如果没有亲缘关系的人们之间缺乏信任,自愿协作的能力欠缺,那么当一个经济组织需要引入外部专业人才时,就可能遇到问题。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办法是旧瓶装新酒。


秦晖在《传统十论》中就已经发现:近代以来福建和广东宗社的密切联系和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品经济和家族企业的需要,很多不同姓的人也会加入同一宗庙祠堂,为的是形成更大的家族实力扩展商业版图。宗族形成了类似信用担保的作用,对某一个分支的风险投资偏好相对陌生人也更高,因为有同族提携的预期。


确实,这种现象在闽粤沿海都相当典型,郑振满等学者称之为“合同式宗族”,也就是说,宗族组织乍看是通过血缘纽带连接的团体,但此时族人的权利义务均取决于既定的合同关系,只注重族人之间的互利关系,宗族其实已经被改造成基于利益关系的组织,家族组织逐渐演变为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股份制经济实体。在闽南、潮汕等地,一些宗族内部甚至可以有不同姓氏,只要共同投资于某一事业即可,由此形成了一个“合伙制社会”,以股份形式参与者利益均沾。


研究中国经济史的英国学者科大卫在讨论19世纪香港的传统合伙制向现代公司法的转型时曾指出,体现为家族经营的人际关系网络并不必定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开、透明相冲突,尤其当金融市场尚不完善的社会,前者可以表现出强韧的灵活适应能力。


潮汕商人成功的秘诀,或许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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