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阴市知识产权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的通知

政务   2024-11-06 10:30   江苏  

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阴市知识产权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澄委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江阴市知识产权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内容及申报条件

依法在江阴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2024年度江阴市知识产权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


(一)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既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又是所出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2、申报单位与银行或担保机构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合同,为本单位的银行贷款提供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合同已按约履行;所涉及贷款还本付息日应在2022年11月1日到2024年10月31日时间内;

3、质押期间出质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4、同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未获得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资金支持;

5、不存在违反金融监管及财政监管政策的情形


(二)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于2023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 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担保费用支付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银行贷款发放凭证、还款凭证及利息支出凭证、由贷款银行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还款及利息费用支出记录汇总表》(详见附件2)。申请补贴的金额原则上不高于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范围内贷款利息的20%,单个企业申请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提供2023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证明。





三、 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请如实填写《资金申请表》,连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平装订,一式两份),盖章签字,于2024年11月18日15:00前报送至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将《资金申请表》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908329337@qq.com。





四、 联系方式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徐竹君、宋华

联系电话:0510-86806313

地址:江阴市澄江西路139号2号楼605室


江阴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秀军

联系电话:0510-80667269

地址:江阴市澄江西路139号2号楼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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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4年江阴市知识产权专项(核准制项目)资金申请表

附件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还款及利息费用支出记录汇总表


END

编辑:宋华

审核:徐竹君

发布:潘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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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场监管
由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而成的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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