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点击平罗县人民法院关注我们
黄渠桥法庭法官走街串巷、送法上门,开展“有事您言传”法律咨询活动。
毗邻109国道,老豆腐、糖麻丫、扁豆凉粉等特色小吃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熙熙攘攘的人群在整齐的摊区中挑选着自己喜欢的商品……在革命年代,这里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宁夏北部地区第一个基层组织。如今,坐落在这里的平罗县人民法院黄渠桥法庭赓续红色血脉,谱写着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崭新篇章,先后获得全区“先进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
“王书记,您是老村书记了,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了大力,现在退休了也得继续发挥带头作用,大家可都向您看齐呢。”去年11月8日,黄渠桥法庭法官苏银龙与被告王某唠起家常。
当年11月,平罗县黄桥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找到苏银龙求助,称灌溉结束了可水费迟迟收不上来,这可愁坏了合作社理事长付某。面对求助,苏银龙决定前往村民家中核实情况。
“不是我不缴费,之前村上答应我作为村书记协助合作社水费收缴有一定报酬,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还让我带头,我这不是冤大头嘛……”
“书记,406元是咱们灌溉用水的费用,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苏银龙听完王某的抱怨和不满,劝说其放下旧怨,及时缴清费用避免涉诉。
最终,经过调解,王某带头缴纳了灌溉费用406元,村民们也积极响应。
近年来,黄渠桥法庭在“赶集日”开展涉及辖区4.7万人的“司法服务大集”活动18次,在集市上支起法律服务“摊位”,让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答案走”,现场化解纠纷百余起。
辣椒产业成为辖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金钥匙”,产业振兴有所需,黄渠桥法庭力求有所为。
去年2月,某家庭农场与宁夏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种植回收合同,约定食品公司向家庭农场提供辣椒苗进行耕种,收购价格为每公斤1.6元,亩产值扣除750元种苗款后按照实际产值支付。
秋季辣椒成熟后,食品公司雇人采摘了辣椒,却一直未足额支付款项。
“让你们增加种植面积,你们没有做到,我拒绝付钱。”
“拉了那么多辣椒苗,也不看看实际有多少亩地,明显就是地少苗多了。”
为尽快化解双方纠纷,承办法官杨小建法理情并用、调解在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黄渠桥法庭发挥法治作用护航“绿色”产业发展,组建专业团队,在审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纠纷时积极作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其他劳动权益。
“离家这么多年,孩子也不管,抛夫弃子,她欠我一个解释。我可知道她爸妈家在哪呢,敢离婚,我要他们好看!”去年7月,被告张某因妻子李某提出离婚,情绪激动,甚至扬言要动手。
法官助理王琳淞想起前后6次走访时张某白天拉紧窗帘等一系列奇怪举动,便在庭前调解时没有站在法官角度,而是与张某以兄弟相称,拉近关系以防矛盾激化。
“张哥,婚姻就像一场无限游戏,不是只有赢,不能因为婚姻失败了就放弃生活的希望,给爱人空间给孩子一个家,才是真爷们……”王琳淞的劝说让张某想通了,想起在中国航天大学上学的儿子,张某同意离婚,也放弃了报复对方的念头。
判决离婚后,王琳淞在送达回证时再次与张某坐在一起拉家常。
“兄弟,我想明白了,这么多年分居确实有怨言,但婚姻不是捆绑,优秀的儿子才是我现在的生活重心,我不能做错事影响孩子。”看着张某的状态越来越好,王琳淞松了一口气。
近年来,黄渠桥法庭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走街串巷、送法上门,创建了离婚纠纷案件判决、调解后的随访制度,就判决、调解书生效后的案件进行走访调查并建立台账,防范离婚纠纷案件发生后续问题,服务“和美乡村”建设。
我知道你在看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