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不翼而飞的鱼塘承包费

政务   2024-12-24 18:06   四川  


编者按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攻方向,以监督理念之变引领监督方式之变、作风之变、质效之变,坚持以群众视角大抓基层,在乡镇一级喊响“有事找纪检”,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督促解决一桩桩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恼火事”,让人民群众在矛盾问题解决中感知认同纪检监察工作,着力实现群众信任监督、监督回报信任的良性循环。2024年7月5日起,“廉洁四川”推出“有事找纪检·清风暖民心”专栏,跟进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作为组干部,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对集体财务管理规定不够重视,还把集体资金用于自己周转。今后我一定加强纪法学习……”日前,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梁湾村13组组长兰某在村民代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事情回溯到几个月前。“我们组上那个鱼塘,明明是集体的,现在承包出去了,可为啥从来没在财务公示栏上看到过这笔收入呢?”青白江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有事找纪检”村(社区)交叉检查时,姚渡镇梁湾村13组群众向走访的干部反映相关情况。

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青白江区纪委监委立即会同镇纪委开展调查工作。

青白江区纪检监察干部走访群众了解急难愁盼问题。(廖倩 摄)


“集体资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要查清楚。”

调查人员迅速找到业主颜某进行谈话核实。“2022年10月兰组长和我签了承包合同,约定承包5亩左右的堰塘,承包期10年,每年1000元。签了合同,我就把十年的租金共计10000元交给了兰组长,我还专门去取的现金,这是取款凭证……”

然而,当调查人员仔细查阅组集体资金账目、财务凭证等资料时,发现该堰塘的承包费没有存入集体账户。

既然业主已经支付全部租金,为什么集体账目却没有这笔钱?为查清事实,调查人员直接找到组长兰某谈话。

“兰组长,13组的堰塘承包费用,颜某已经付清了吗?”

“是的是的,他当时签完合同就把这10000元付了。”

“那为什么集体账户上没有这笔钱?这笔资金被用去干什么了?”调查人员拿着账目明细追问。

看着摆在眼前的账目明细,兰某陷入了沉默。

“这笔资金到底去哪儿了?”

沉思片刻后,兰某终于开口:“当时颜某是用现金支付的,我图方便,想到组上以后用钱可以直接从这里面支取,就没有存进去。”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兰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坐收坐支违反集体资金管理要求的行为。

深吸一口气后,兰某接着说:“还有个情况,就是我当时家里有点急事,需要用钱,就……就一时糊涂,挪用了集体资金4000元用于个人开支。”

最终,兰某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同时违反廉洁要求,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村民代表大会上,兰某出示将挪用资金归还存入集体账户的凭证,并作出深刻检讨。同时,针对梁湾村对组集体资金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青白江区纪委监委督促姚渡镇加强对村民小组长的教育培训,提高其遵规守纪意识,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规范管理。

今年以来,青白江区纪委监委在镇(街道)深入开展“有事找纪检”工作,纵深推进“走基层、访民生、解难题”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照单全收、建立台账。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坝坝会196次,设置流动接访点178个,开展流动接访353次,走访群众10765人次,收集问题3134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128个,发现问题线索201件,立案117件。


作者:张玲

编辑:丁冠男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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