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摘
2024-10-29 19:34
新疆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为加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选育年轻优秀人才,充实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力量,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高校2025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石河子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2000年4月批准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管委会是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石河子开发区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使命,坚持发展工业和实体经济,以新材料、新能源、农业资源转化以及现代服务四大产业集群为发展方向,碳硅铝新材料产业集群入选工信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纺织服装是新疆纺织服装产业规划发展的“三城七园一中心”之一。截止2023年末,开发区现有企业3800余家,就业人数近8万人,先后获得“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科创中国”试点园区、国家级投资环境诚信安全区等荣誉。在商务部2022年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石河子开发区在全国230家经开区中位列第五十六,西部第九。本次面向高校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名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开发区管委会采取全员聘任制,聘用人员无行政、事业编制,与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首签三年)。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3.普通高等教育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4.具有较强对外联络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执行力、逻辑思维能力。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创新意识、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在开发区长期工作;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8.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具备招商引资、国企管理、金融、产业分析和销售等实习工作经验者优先。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高校2025届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在“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网址: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25报名系统使用说明手册:《考生网上报名事项及操作说明》(附件3),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科锐国际睿聘招考一体化报名网站,并按要求上传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报名截止后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查于11月12日结束,资格审查通过且通过开发区招聘小组初步筛选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将公布至开发区招聘微信群。面试比例:面试人员按照岗位需求计划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形式:面试采用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公布至招聘微信群。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须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7日内,将纸质版体检报告提交至石河子开发区管委会党群服务中心人事管理办公室(石河子北八路21号开发区商务中心九楼10913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到岗后进行复核,对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开发区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经审定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在公示前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在“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入职之前,如有拟录用人员放弃本次报考岗位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按照超过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开发区纪工委办公室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或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拟聘用人员自公示结束后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入职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需进入管委会进行实习。2025年正常毕业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实习人员与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习期间视同试用期,实习超过半年的实习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如在2025年7月1日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者在实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解约处理,不予录用。(二)薪酬福利待遇。开发区薪酬结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所有员工薪酬按照《石河子开发区管委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新员工入职转正后平均岗位工资为9500元/月,绩效工资与开发区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实习期间只发放所在中心普通专员一档80%岗位工资,每月8804元,不发放绩效工资。毕业之前不缴纳社保、公积金、企业年金,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社保、公积金,转正后缴纳企业年金。工作地点在石河子市北八路21号开发区商务中心,单位提供免费通勤车及食堂就餐补贴。(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服从考务安排,超过时限未参加考务活动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二)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变化的,另行通知,以“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为准。(三)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谨防各类冒充诈骗。招聘咨询电话:0993—2621326、2611372招聘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拨打时间:10:00-13:30 16:00-20:00(工作日)1.《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高校2025届毕业生招聘公告岗位表》2.《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高校2025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
来源:石河子国家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