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传唤的法律依据

文摘   2024-04-23 10:39   北京  


最近看一个视频,对口头传唤的法律依据和条件存在疑惑,于是查询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总结:

1、现场发现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强调“现场发现且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人”

2、出示工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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