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事关新旧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

百科   2024-11-14 15:32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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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的通告



广大居民: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切实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积极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已将二轮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正式纳入公安车管系统新购电动自行车及以前上过牌照的车主即日起,速去集宁区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

通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类型二轮电动自行车。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开始(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

三、登记备案地点

 1、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11号窗口;

 2、常青派出所一楼车管所受理窗口; 

 3、集宁区政务服务中心B2号楼一楼业务大厅车管所受理窗口。

四、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出厂合格证明或(3C认证书);  

 4、电动二轮自行车及照片一张。

五、登记备案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车管所咨询电话:8813619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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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集宁区交警

设计制作 / 周少霞

校对 / 张佳

校审 / 李思敏

终审 / 乌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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