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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葛沽镇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津南区委、区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按照《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和完善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组织架构
葛沽镇成立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担任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拟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葛沽镇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党委副书记负责领导,分级分段设立了河长,班子成员带领分管部门分别包片负责一条河流;葛沽镇河长办利用微信开通了“葛沽镇河长制工作群”,方便工作联络和情况共享。
按照河长制巡查制度要求,镇级河长每月巡河4—5次,巡查当天,及时、准确记录巡查情况并填写《河长制巡河手册》,保存好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强化镇级河湖长引领作用,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加强日常整改、督办,高度重视信息化平台和群众举报问题整改。2024年,共发现河(湖)长制水环境问题163项,其中垃圾问题85项,水面漂浮物70项,垦植问题5项,水质问题3项,所有问题均已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同时加强闭环管理,做到问题发现、整改、复核均有专人负责。
河(湖)长制办公室每月开展巡河检查活动,针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推动,有力的促进了葛沽镇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镇级河(湖)长在巡河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协调解决河(湖)长制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8次河长会议、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清四乱”“清河(湖)”“禁渔期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协调解决河(湖)长制主要任务的难点、堵点,力促基层河长不断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
强化联合联动机制,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推动“清四乱”长效化规范化,落实区河(湖)长办公室推进河湖“清四乱”相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全覆盖进行“四乱”问题排查,建立台账,动态更新,2024年共排查出问题3处,完成清整3处。
扎实推进2024清河(湖)专项行动,完成清理水面漂浮垃圾80吨、水面插网60处、水面地笼30处,堤岸生活垃圾100吨、堤岸建筑垃圾40吨、堤岸工业废弃物10吨、有效改善了葛沽镇河湖水环境。
供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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