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打过官司的人有个疑问:“明明赢了官司,他也有钱,我去申请执行,怎么就一分钱都没执行到呢?”那么多执行案件里,有些人顺利执行到了案款,但也有很多人没能把钱要回来。其实,这是因为有些人避开了几个执行的“误区”,才能主动把钱要回来。
下面我们就谈谈,这几个容易导致执行不到钱的“误区”:
一、强制执行就是法院的事情
很多人打赢官司申请执行之后,心态上就觉得追款自此以后就只是法院的事情,除了催法院以外,不再主动做其他的事。
这种思维误区叫做“一等、二靠、三要”心态,没搞清楚法院的执行工作流程,就把希望寄托在想要执行法官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一样去侦办你的执行案件上。这很可能最终会导致找不到财产线索,一分钱也拿不回来的结局。
现在的执行法官每年的工作量动辄就在300件-500件之间,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只容得下完成标准化的规定动作。想要把钱要回来,那进行个性化的全面的调查、充分的执行就必不可少,而这需要执行律师作为专业力量的加入和参与。
二、要不回钱的真实原因,没去深究
很多执行案件,并不是被执行人真的没钱,而是因为被执行人做了某些“手脚”,导致出现了“没有财产线索”的假象。
打个比方,有些公司执行不到钱,是因为股东在出资的时候将注册资金进行了抽逃,公司的钱都在股东地方。有些人名下没有财产,是因为把房产、车辆都过户给了亲属,所以依旧住着豪宅、开着豪车。
面对享受着优渥生活质量的被执行人,我们找不到财产线索,一定要去深究原因。只有要找到“没财产”这个问题的症结,然后该把转移财产追回来的追回来,把空壳公司的老板起诉的起诉,才能实打实的解决问题。
三、不去主动创造谈判机会
很多人把钱要回来,并不是因为找到了财产线索,而是进行了成功的执行谈判。但都是执行谈判,有些人就能回款,有些人就跳票,这里面的秘诀在于是否会创造谈判的契机。
要认识到谈判的本质是个“等价交换”,想要让执行谈判变得有效,必须有让被执行人愿意还款的筹码。这些筹码可以是即将被司法拘留,也可以是已经保全了被转移的财产,甚至可以是法院发送了追究拒执罪预告通知书。
被执行人的履行意愿,永远是和制裁力度、责任后果成正比的。只有主动出击、进行围堵,才可能创造出有效谈判契机,真正实现把钱要回来的目的。
讲到这里,相信大家对强制执行中的这几个“误区”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毕竟每个案件各不相同,执行律师作为“执行难”的医生,为每个“生病”的执行案件开具的处方也各具特点,需要对症下药。
如果各位读者,也被“执行难”所困扰,不妨联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执行律师,或者关注本公众号《强制执行丨百问百答》专栏,你想要的答案或许就在这里。
作者简介
陈汝彬
合伙人
专业领域:强制执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
施鉴峰
合伙人
专业领域:强制执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金融不良资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