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年夜饭”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5-01-23 18:02   天津  

全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年夜饭”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经营者在提供线上线下“年夜饭”预订服务时,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标示醒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做到菜品的金额、分量、计量单位公开透明。通过网络等方式提供“年夜饭”预订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小毛巾、纸巾、打包盒等如需收费,在明码标价的同时,应当尽到告知义务,且必须遵循消费者自愿选择原则。

三、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使用“阴阳菜单”“时令价”等模糊标价等行为。不得在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额外收取“座位费”“服务费”“包厢费”等其他收费项目。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

四、市场经营主体违反国家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本提醒告诫函的要求,切实规范价格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月23日


更多精彩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
用于发布滨海新区市场监管、新闻报道、政策法规、通知通告,提供便民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