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淘沙杯·2024”吉林省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民生   2024-09-26 17:37   吉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助力营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浓厚氛围,省纪委监委现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浪淘沙杯·2024”吉林省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蕴含的廉洁元素,综合运用笔端、光影等形式载体,讲述清廉故事,弘扬廉洁新风,引导全省干部群众在参与廉洁文化作品创作过程中,进一步养成、传播廉洁价值理念,树立崇廉重洁良好风尚,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营造廉洁清朗的社会环境。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征集原创优秀作品,欢迎省外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及高校师生参加。


四、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主要征集书画、摄影、艺术设计、网络新媒体、文学5类廉洁文化作品。
(一)书画类作品。主要包括软硬笔书法、国画、油画、漫画、篆刻等,尺寸不超过8平尺,自行装裱。
(二)摄影类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自行装裱。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泥塑、静态公益广告、剪纸等。其中,泥塑作品尺寸长宽高不超过60cm,静态公益广告、剪纸等作品尺寸长宽不超过120cm。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主要包括动态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等。格式为MP4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微电影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且作品需添加字幕。
(五)文学类作品。Word版本,体裁、题材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
投稿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署名权、表演权等问题由报送单位和作者负责。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版权,不得抄袭或剽窃。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出版、展览权,无需再取得作者授权。凡是投稿作者,均视为已经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协定。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本次活动将按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作品推广。获奖作品择优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媒体、省级主流媒体推荐,在省纪委监委自媒体集中展播,并给予报送单位或作者适当稿酬,税费自理。


六、报送方式

各市(州)作者将《活动报名表》和投稿邮件(书画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作品的多角度高清图片和不超2分钟创作过程视频,新媒体类、文学类作品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作者所在市(州)纪委监委指定邮箱,由各市(州)纪委监委择优向主办方选送;省直、驻省中直单位及省外作者直接发送至主办方邮箱:langtaoshabei@163.com。文件名称统一为“类别+名称+报送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评比结果揭晓后,主办方将与获奖作者联系,酌情征集作品实物。


咨询电话:0431-88792026




附件下载

附件1“浪淘沙杯•2024”吉林省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浪淘沙杯•2024”吉林省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3  作品投稿指定邮箱.docx




来源:廉洁吉林
初审:冮林山、王井波
复审:安柏松、宋   琳
终审:刘   伟

清廉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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