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斌: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 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落实

民生   2024-09-06 17:20   吉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开放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会议,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和时代新篇。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战略重点、主攻方向、重大举措,绘就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深刻理解改革、准确把握改革、有序推进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省委坚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围绕再学习、再对标、再落实作出明确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坚决把改革进行到底,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一、聚焦党中央改革部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核心就是力量,核心就是方向,核心就是未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航向;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两个确立”是最大底气和最根本保障。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特别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切实用以武装头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定理想信念,守牢初心使命,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始终以党性立身做事,以党的事业为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成服务保障改革的实际行动。始终坚持党中央对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深刻理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指导思想、重大原则、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准确把握自身战略定位和肩负的改革任务,时刻对标对表、不断纠正偏差,确保改革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指明的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更好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以严明纪律保障“国之大者”有效落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情况、全会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用力、乱作为不作为和搞“一刀切”、搞部门地方保护主义等行为,坚决防止在改革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推动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切实把党中央的“大写意”变成吉林的“工笔画”。


二、在推动吉林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中主动担当作为


全会对健全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提高东北地区开放水平等作出重大部署,吉林全面振兴迎来新的重大历史机遇,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将工作置于全局之中,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作用。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树立“发展必须是、只能是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这个“指挥棒”“红绿灯”,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把经济增长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坚决纠治背离功能区定位、盲目上项目,背离产业链需求、盲目招商引资,背离主责主业、盲目投资,背离市场规律、盲目决策等问题,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突出科技创新“第一动力”加强监督。推动以“十年磨一剑”的决心和意志,攻克更多“卡脖子”难题,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多吉林力量。加强对科研立项评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授予学术称号等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整治,着力防范和纠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等政策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助推把更多科研成果加快转化成产业“成品”和发展“结果”。聚焦保障农业稳产增产加强监督。深入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购销等领域专项治理,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耕地安全。立足职责推动整治人参市场乱象,推动加快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擦亮吉林农产品品牌。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监督。紧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东北地区财政金融风险突出、地方债化险任务艰巨、中小型银行风险高发等问题,落实省委关于识“五线谱”的要求,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指导金融纪检监察工委认真履职,发挥地方债务风险化解追责问责工作专班作用,坚决保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三、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良好的政治生态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面对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一切有利吉林发展的坚决保护、一切阻碍吉林发展的坚决纠正,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和氛围。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继续狠刹享乐奢靡歪风,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决不允许“四风”问题耗费国家资财、消磨奋斗意志;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存量增量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整治国企、金融、能源、开发区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以严惩腐败为改革清障护航。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监督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为企业服务、解决问题、优化环境为主要任务。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旗帜鲜明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肃查处和纠正“开门招商、关门吃商”、“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账款等行为。监督推动各部门各单位立规矩、守规矩,严格约束权力干预微观经济行为,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社会活力。推动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严明纪律、严实作风、严管干部,推动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没水分、可持续的增长,严肃纠治搞数据造假、数字政绩等现象,坚决查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行为,着力解决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确保各级党员干部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正确把握党的政策策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对拖延阻碍改革、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人和事严肃追责问责。加强诬告行为治理,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激励党员干部在深化改革中先行先试、敢闯敢试,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改革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四、以集中整治保障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民生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赋予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新任务,就是要为党中央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改革举措创造良好推进环境,让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以超常规办案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蚁腐”,突出查办有影响、有分量、有震动的案件,突出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老百姓拍手称快的案件,突出查办影响改革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的案件。把“查、改、治”贯通起来,通过办案推动责任落实、问题整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际成效。以纠风治乱打通“中梗阻”。聚焦就医重复检查、骗取套取低保社保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合格、农村饮水设施管护不力、征迁群众“安置难”、殡葬服务乱收费、农村工程管理混乱等问题,一桩桩一件件排查整治,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强力推进行业治理、纠风治乱,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可信的民生实事,确保党的政策直达基层、改革成果直达基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以群众满意度检验成效。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及时总结全国性专项整治项目、我省重点整治项目、市县个性化整治项目成效,有效评估民生实事成果,适度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实现群众信访举报明显下降,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基层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主动肩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任务


全会《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围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门作出系列改革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党中央改革意图、改革方向,带头讲政治、顾大局、抓落实,勇做守正创新、锐意改革的先锋表率。围绕保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重要情况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领导权、主动权。围绕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特别是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围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落实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完善以案促改制度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围绕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围绕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及派驻机构设置和领导管理体制,有力有序推进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完善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健全下沉监督制度机制,常态长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者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来源:《新长征》2024年第8期

初审:冮林山、王井波

复审:安柏松、宋   琳
终审:刘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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