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促进各地区、部门加强部门决算工作,鼓励先进,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2023年度全区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部门予以了通报表扬,我院荣获“第三等次决算先进部门”称号。
下一步,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在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公开、分析、利用等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进一步加强决算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程度,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务保障。
供稿:办公室 柴绎丹
编辑:邱 洁
初审:袁 远
复审:张 姣
终审:马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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