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名妇女和她 89 岁的母亲面临被驱逐的境地,目前她们向法院寻求帮助,以保住在唐人街东区居住了 30 年的住宅。
根据请愿书,62 岁的曹女士( Chuen Cho,音译,英文名Amy) 和她 89 岁的母亲(患有残疾,自 2006 年以来一直与 Cho 住在一起)都不会说或看英语,但会说粤语。
根据一份请愿书,她要求法院审查卑诗省住宅租赁部门的裁决。
今年8 月,Mavis McMullen 住房协会向曹女士发出了驱逐通知,该通知于 9 月得到了裁决员的支持。
该住房协会的使命宣言是“为低收入女性(包括残疾女性和老年女性)提供稳定、负担得起的住房。
该协会驱逐曹女士,并指控曹女士偷窃包裹,这是违反租赁协议的非法活动。
住房协会还表示,该租户过去曾收到过有关“盗窃和行为”的书面警告,包括她单位的某人涉嫌从其他租户的露台上拿走空瓶和罐子。
请愿书称,曹的母亲确实收集瓶子和罐子“但否认从其他租户那里拿走任何东西”。曹不记得这封警告信或房东写过这封信。
据请愿书称,62 岁的曹女士和和她89的母亲都不会英语。
请愿书称,房东用英语交流和通信,租户自己负责翻译,“尽管根据卑诗省人权法,房东有义务”不得因种族和其他原因而歧视。
驱逐信是英文的,房东没有翻译,也没有告诉她有提出异议的最后期限。
请愿书称,监控录像中没有显示曹女士,而是显示曹女士的姐姐,她不和曹女士住在一起,而且“看起来不像曹女士(两人都是华人)。”
曹女士则表示,监控录像上的人不是她,而是她的姐姐。
她不知道姐姐在邮箱前打开包裹,并且看了看里面,然后将打开的包裹放入回收箱。
曹女士的女儿看了录像,告诉楼长录像中的女人是她的姨妈。
请愿书称,尚不清楚房东为何“声称赵女士被拍到,而录像中清楚地显示的不是曹女士”。
请愿书还称,曹女士不知道她姐姐的活动,“没有理由怀疑她姐姐”会这样做,而且她“没有任何盗窃史”。她姐姐经常去看望她的母亲,她以前没有收过她们的邮件,曹女士也从未要求她这么做。
请愿书要求法官撤销 9 月 20 日的驱逐决定和 10 月 2 日另一位裁决者做出的复审决定。
曹声称房东的房屋占有令(possession order )是“通过欺诈获得的”,部分原因是曹声称她没有偷窃包裹,请愿书以此为理由驱逐。
请愿书说,房东租客部门的决定应该由法官审查,因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根据住宅租赁部门的指导方针规定,仲裁员必须根据“合理的人”应该知道的情况来确定租户是否知道或应该知道客人可能实施非法活动。
住宅租赁部门无视该指导方针,“让曹女士为她姐姐的活动负责”,因为她表示她不知道这件事发生了。
房东引用的另一个驱逐理由是曹对工作人员大喊大叫,她的女儿与另一名骑摩托车的房客对峙,这名摩托车租户撞到了曹女士89岁老母亲,导致她背部受伤并骨折,为此在医院住了两个月。
曹女士承认她很沮丧,试图用蹩脚的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试图让房东和另一名房客在事故后支付她母亲的医疗费用,但她并不咄咄逼人。
曹女士的律师和司法厅长部尚未对才事件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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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ancouversun.com/news/vancouver-tenant-evicted-package-tra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