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对7岁女童捂嘴并猥亵,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时事   2024-11-05 20:10   江苏  
近日,江西景德镇乐平市“14岁男孩电梯内将7岁女孩捂嘴抱走”一事引发网友关注。



警方通报:男孩行为构成猥亵,已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一段监控视频显示,11月2日晚9时多,一名小女孩进入电梯,随后一名男孩也进入电梯。男孩站在小女孩身后,伸出手想要碰小女孩后背,随后在电梯门打开之际,他冲上去捂住小女孩口鼻,快速关上电梯门。被捂住的小女孩不断挣扎,但男孩并未松手。最后小女孩疑似已昏迷,男孩将小女孩抱出电梯

(电梯监控视频截图)

11月4日下午,乐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查,刘某某(男,14岁)乘坐电梯时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律师说法




男孩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罪行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男孩所涉嫌的猥亵行为,不属于上述几种情节严重的犯罪情形,在男孩未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本案中,由于涉事男孩未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警方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予执行

律师认为,本案警方对男孩行为的认定及处罚,主要是综合行为性质和后果、法律规定、年龄因素以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考虑。



女童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猥亵属于人身侵权行为。《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性侵害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被侵权人还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女童及家长可以向涉事男孩及监护人主张相关赔偿。如果男孩有自己财产的,可以从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的部分,可由其监护人承担。


律师提醒

这起事件的发生,希望引起家长和社会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

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顾晓宁主任律师

部分新闻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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