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工资薪金支出的数据从哪里来的?
数据从哪里来?
为方便分类理解,我们根据数据的不同来源,将单元格区分为6种类型。
其中,我们应主要关注来源于账簿,甚至还需分析计算后才能填写的内容(即“账簿直接填列”和“账簿计算填列”。)。
除此以外,不少单元格是通过表内简单公式或者表间结转即可完成填写的。通过这样的分类,我们会发现,要看懂申报表并不是很困难的事!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其中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第2列“实际发生额” 填报纳税人本年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5列的余额。
项目名称:第1列“账载金额”
取数来源:填报数据来源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销售(营业)费用”、 “业务及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工资薪金”记录的会计数据。
注意:应根据各成本费用二级明细科目本年度累计发生额汇总后再填报。
项目名称:第2列“实际发生额”
取数来源: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项目名称:第5列“税收金额”
取数来源:填报企业实际发放的税法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范围内的金额。具体范围参见政策解答。
项目名称: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
取数来源:本项目为表内计算项目,填报本行第1列“账载金额”减去本行第5列“税收金额”的差额。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第2行“其中:股权激励” 由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的纳税人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第2列“实际发生额” 填报纳税人根据本年实际行权时股权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5列的余额。
项目名称:第1列“账载金额”
取数来源:填报数据来源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营业)费用”、 “业务及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注意:应根据各成本费用二级明细科目本年度累计发生额汇总后再填报。
项目名称:第2列“实际发生额”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根据本年实际行权时股权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项目名称:第5列“税收金额”
取数来源: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的规定填报。即: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税收金额。
注意:本项按照本行第1列和第2列孰小值填报。
项目名称: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
取数来源:本项目为表内计算项目,填报本行第1列“账载金额”减去本行第5列“税收金额”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