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一、招聘条件
具有昭阳区户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B.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C.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D.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E.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F.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机关公益性岗位1名。
(二)工作职责
配合科室开展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3.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其他条件: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
三、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为工资3320元/月(含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所开展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页和第6、7页)以及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统一报送至zyqzfyjb@126.com。联系人:周应兴,联系电话:0870-2868811;13638851091。
注:若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则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开具的本人享受低保的相关证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须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内失业时间为一年,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以上证件采用拍照或扫描方式发送均可)。
(二)资格审核。由区政府办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组织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由区政府办统一组织面试,按综合成绩进行公示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聘用管理。
1.聘用对象报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区政府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区政府办每半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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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2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执法辅助员。
(二)招聘人数:12人。
二、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执法辅助人员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属于编外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永善县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永善县的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辅助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高血糖、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它不适合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1月25日后至2004年11月25日前出生);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优先录用;
7.政审、体检合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8:30至12:00,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永善县花椒湾大酒店下行100米),联系电话:4120828。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含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1张、由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资料现场提供不齐者一律不予报名。
2.填写提交的信息与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根据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个人征信报告等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五)面试。符合应聘条件者根据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
(六)体检、政审。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资按照本单位执法辅助人员工资发放方案执行,工资构成: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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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昭通发布 微信(ID:ztfbwx)综合丨@昭阳融媒、@微永善
终审丨马燕
编审丨张永刚
编辑丨尹婕
校对丨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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