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总林长令

时事   2024-11-16 20:59   云南  

昭通市总林长令

2024年第4号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若干措施的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森林草原资源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生态文明高质量建设,特制定以下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若干措施。  

一、千方百计守住森林草原防灭火底线。严格落实定格、定人、定责、定图制度,压实各级林长、“五个关键人”和护林员责任,充分发挥一线网格员、护林员作用优势,全面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努力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科学、规范、高质量抓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实施,不断夯实森林火灾防治基础。

二、持续推进城乡绿美建设。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因地制宜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持之以恒推动绿美相辅相成,持之以恒把树种在群众身边,持之以恒培育壮大“绿美+”产业。用好昭通本土资源,坚持以乡土植物为主,营造多样化景观,彰显地域特色;增加绿量作为基础,重点提升绿美品质。坚守耕地红线、生态红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做到高效“扩绿”、全力“兴绿”、严格“护绿”。

三、强化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坚持精准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原则,进一步摸清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底数、性质和权属,为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奠定基础。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公益林抚育和更新采伐、低质低效林改造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使用公益林,及时足额兑现公益林补偿资金。

四、按时保质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以国土“三调”为统一底版,对照国家下发图斑开展地类对接、图斑区划调查,完善图斑属性因子,准确掌握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以及荒漠化现状和变化情况,实地开展核查举证,纠正地类错误,落实林草湿图斑管理属性、管理边界。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林草湿荒普查主体责任,组织乡(镇、街道)参与、配合普查工作;市、县级林草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开展好图斑审核复核工作,市级工作专班全程跟踪指导,确保普查质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持续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按照技术要求,强化部门协作,加快完成基本草原划定,不断明晰草原保护和利用空间。

五、优化林地林木采伐手续办理程序,加强采伐过程监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以及伐前公示制度。按照“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等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等便捷高效服务。国有林采伐编制标准伐区调查设计,严格执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等监管制度。加强林木采伐全过程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加强非林地林木资源管理。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非林地林木保护管理。非林地林木采伐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林草部门无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不纳入林草监督执法。林草部门负责非林地林木保护管理的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

七、强化农民依法承包经营耕地上的森林差别化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者建设的防护林、绿色通道,依法依规按照林地管理。国土“三调”为林地,经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共同确认,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政策规定的坡度范围,逐步恢复为耕地,林草部门无需办理使用林地、采伐林木等审批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国土“三调”为林地,实际属于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轮歇地、撂荒地,不纳入林地管理,自然生长的林木不纳入天然林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政策规定的坡度范围可恢复为耕地;范围外以及城镇面山、交通沿线等生态重要区域,禁止毁林复耕。发展林下经济,要严守生态环保底线,决不允许破坏生态、无序开发。

八、加强行政执法及乡镇林业站履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跨部门跨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认真开展行政案件办理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编制,提升自然资源和林草行政执法能力。全力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探索推行“林长制工作机制+林业站+护林站”一体化建设,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逐步更新林草监测和管理设备,建立林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管理信息化。

九、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用林整治专项行动。结合2024年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全面排查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植被恢复、追责问责“四个到位”原则,从严从速查处涉林违法案件。充分运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督促县(市、区)加快案件查处整改,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强化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积极做好检疫执法、复检及枯死松树“即死即清”工作,织牢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网。

昭通市总林长:苏永忠 杨承新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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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昭通发布 微信(ID:ztfbwx)丨@昭通林草、昭通市林长办

终审丨马燕

编审丨张永刚

编辑丨尹婕

校对丨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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