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工作,从源头管理上牢牢把握底线,筑牢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全面推动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近日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2024年10月全县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了源头安全隐患排查,共有3家客货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较好,无交通违法行为;共有2家客货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这些企业予以公布。
一、通报表扬企业(红榜)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表扬事由 |
10月份道路运输车辆零事故、零违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优良企业 | ||
10月份道路运输车辆零事故、零违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优良企业 | ||
10月份道路运输车辆零事故、零违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优良企业 |
二、通报批评企业(黑榜)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上榜理由 |
公司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 ||
公司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
鹤庆交警提醒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驾驶人:
无论是旅客运输还是货物运输,安全到达才能产生经济效益,任何一次侥幸都会给安全埋下隐患!
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车辆检查和驾驶人教育,坚决做到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不上道路行驶,不参加营运活动,自觉抵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分心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文:交警大队 王萍义
采编:董玉祥
复审:周察云
终审:陈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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