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大喇叭)关于秋冬季农村交通安全致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1-14 17:03   云南  

(大喇叭)关于秋冬季农村交通安全致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村民朋友们:

大家好!


随着秋冬季的来临,气温不断下降,霜冻、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错上演,道路通行环境差,交通事故高发。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理交警在此温馨提示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种交通陋习。 


1.严禁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交通工具,车辆安全性能差,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容易发生侧翻,致人伤亡。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2.严禁面包车超员超速。面包车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性差,如果超员超速行驶,会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容易发生侧翻、刹车失灵等问题,甚至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


3.严禁驾驶“四无”车辆。不要驾驶反光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全的农用车上路行驶,不要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标志的“四无”车辆出行。


4.严禁酒驾醉驾。临近年关,农村地区办客、杀猪饭、走亲访友等宴请情况增多,大家在欢聚的同时,请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


5.集市庙会、红白喜事不占道。道路是用于车辆行驶的,且车辆行驶中有诸多不确定因素,请不要占用国省道、县乡村道摆摊售货和用于红白喜事摆桌宴请乡邻亲朋,也不要在路边聚集围观,以免被车辆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冲击到。


6.养成“亮尾警示”习惯。驾驶农用机动车夜间行车时,一定要确保灯光完好,按规定使用各类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一旦发生车辆故障,要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厘米,同时在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7.养成“一盔一带”习惯。摩托车、电动车使用方便,是农村朋友走亲访友、赶集购物的重要交通工具,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戴好头盔。在驾乘车辆时,无论是坐在前排还是后排,要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挽救生命。 


8. 养成“瞭望减速”习惯。农村公路隔离设施和人行横道较少,受自然条件影响,有些路段依山傍水修建,坡路和弯道较多,视线不开阔。驾车行经农村平交道口处,要注意瞭望、仔细观察、减速慢行,确定路况安全后再通行,切莫与其他车辆抢道。


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行车安全无小事!希望广大村民朋友们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礼让出行!


鹤庆警方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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