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连续两年(含)以上未报送年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
为推动平果市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规范做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促进诚信经营,打击停业后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挤占社会资源,增加行政管理成本的违法失信企业,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 3 个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已连续两年(含)以上(2022年度、2023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的企业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现责令本公告所列企业申报年度报告。如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天内未申报年度报告或与我局取得联系、书面说明情况并履行法定义务的,我局将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精神,在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平果市政务大厅、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告栏和平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ingguo.gov.cn/)上发布。公告所列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776-5859119/0776-5820601。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平果市连续两年(含)以上没有年报的企业名单(5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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