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查获1名旅客随身携带大量香烟和电子烟烟弹入境未申报。经现场清点,共计香烟1800支、电子烟烟弹7200个。目前,该关已按规定暂不予放行。
图为:海关查获的1800支香烟和7200个电子烟烟弹。夏德艳/摄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旅客可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可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携带超出规定数量或者容量的烟草制品进境,海关将依法处理。
供稿/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
文/ 孔静
视频/ 孔静
编辑/ 陈彦如
值班编辑/ 陈彦如 梅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