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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宣传《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内容,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在《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芒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于12月5日,深入县城部分中小学校开展以《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校园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推动日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分三组分别深入县中学、县第一小学和县第二小学等3所学校,通过发放《条例》宣传资料、张贴文明餐桌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了《条例》内容特别是文明公约、文明礼仪、文明生活、文明出行等内容,引导学校师生从身边小事做起,规范言行举止,共同抵制陈规陋习,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推动移风易俗。同时为学校发放了《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双语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宣讲音频、昌都市《文明赞歌》公益宣传视频和昌都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画片《童心筑梦 共绘未来》等宣传品。
活动中,工作人员与学生一同就餐,在进餐过程中与学生进行交谈,向周边学生宣传文明用餐、节约粮食、拒绝浪费的重要意义,了解学校饭菜是否可口、能否吃饱、学校陪餐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还以实地查看、问询等形式检查了解了学校食材采购、仓库储存、加工烹饪、食品留样等相关情况。
来源:县委宣传部
审核:邓增四郎
责编:张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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