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有“超”必治,对货车超限超载坚决说“不”!

政务   2024-12-14 15:52   江西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

挤一挤总会有

但车厢里的空间并不是!

挤一挤,再挤一挤

这样只会超重!超载!

尤其是对于大型货车来说

一旦超过其承载力

就会极大地降低了自身安全性能

安全隐患重重



12月3日

赣县区105国道路段

监控中可以看到

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行驶至路口

减速停车等候转弯车辆行驶

▼▼▼

          

几秒后

驶来一辆重型自卸货车

速度过快刹车不及

撞上半挂车、路边树木

▼▼▼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幸运的是未造成人员受伤

▼▼▼

经核查

曾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

限重18吨

事发时总重达24吨,超载6吨

因超载导致刹车制动距离过长

引发事故

▼▼▼


事故猛如虎,警钟要长鸣

超载上路

不仅危险,更是严重违法!




交警认定,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曾某,驾驶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行经事发路段,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同时,民警对曾某实施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赣州交警严查严处超载货车

PART.01



      11月7日10时49分许,对坊中队民辅警在宁都县田头镇S448省道田头中心小学路段开展路面执法检查时,查获超载的赣B**969号重型自卸货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处罚,并指出超载的危害性,要求其将超载货物就近卸载,消除隐患。





PART.02


      11月7日9时48分许,赖村中队民辅警在宁都县青塘镇S451省道开展路面执勤时,查获超载的赣F6***2号重型自卸货车,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曾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指出超载的危害性,要求其将超载货物就近卸载,消除隐患。


PART.03


      11月7日16时30分许,洛口中队民辅警在宁都县洛口镇巡逻时,查获超载的赣BQ8***号重型自卸货车。民警依法对车辆驾驶员罗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指出超载的危害性,要求其将超载货物就近卸载,消除隐患。


人的精力有消耗光的时候

同理,车辆装载也是有限度的

一味贪图“多载少跑”式的方便

只会物极必反



什么是“超限”?

超限是指货运车辆的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和载货质量超过规定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超限”有什么危害?

遮挡视线。货车本身就存在盲区大的问题,如果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很容易遮挡后视镜视野,扩大盲区,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挤占车道。超宽货车很容易挤占其他车道,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还容易在与它车会车时发生剐蹭,影响货运安全;超长货车在转弯时也需要占用它车车道,转弯处本来就视野狭窄,如果对向来车刹车不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容易发生遗撒,危害道路安全。超限货车因为货物超出车体一部分,如果加固不到位或者被其它车辆剐蹭到,很容易发生遗撒,不及时处理的道路遗撒物,会给其他车辆带来极大危险。

货车超高,危害更大。货物高出车体,不但会导致车辆重心上移,更易诱发翻车事故,增加货车运输风险。同时,一旦出现货车剐蹭或者被卡在桥上、限高杆下的情况,容易引发道路拥堵。


赚钱谋生的前提

是保证生命安全

不顾行车安全超限超载、多拉快跑

这种行为绝对不可取!

赣州交警持续严查

货运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



赣州交警在此提醒

货车司机、车辆所有人

车辆使用单位或个人

要深刻认识到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

以及随之而来的法律后果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牢记“安全第一”

坚决杜绝超载运输!


编辑:李文丽

审核:王斌

审定:陈训昕

来源:赣县大队 宁都大队

赣州交警
欢迎关注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微信订阅号,您可以在这里获取最新的交通管理资讯,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天气路况提醒、政策法规宣传等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