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公安局正在侦办一起网络开设赌场案件,通过梳理收款账户,发现一批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卡账户。因案件侦办需要,我局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卡账户依法冻结(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跨境赌博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卡账户内的资金,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银行卡所有人提出资金合法来源及性质,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并予以追缴。现向该案被冻结银行卡所有人通告如下:
一、各银行卡所有人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被冻银行卡、该银行卡开户资料、2023年1月1日至今的交易流水以及证明涉案银行账户入账资金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到夏津县公安局解释说明。
二、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卡所有人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司法机关将对涉案银行账户内资金依法进行处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该资金将被认定为赌资进行处置。
三、本人涉嫌犯罪的、帮助他人犯罪的、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单位:夏津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8865703212
联 系 人:袁警官
联系电话:18853425917
地址:夏津县公安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北外环夏津县中医院西邻)
夏津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3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