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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真不错!过去参加养老保险国家给补贴,现在连村集体也给补助,真是太好了。”12月24日,灵武市临河镇红柳湾村村民高华感慨道。
如何进一步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今年,灵武市以临河镇为试点,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红柳湾村便民服务中心,村民缴纳和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热情高涨,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讲解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举措等。
作为灵武市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乡镇,临河镇也是全区唯一全域开展试点工作的乡镇。临河镇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经济收益,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通过慈善方式对有需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进行资助。这一举措不仅调动了群众的缴费积极性,还大大增强了村集体的凝聚力,成为集体经济“反哺”群众的一次尝试。
“灵武市人社局将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指导、逐步推广’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补助覆盖范围和受益面,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可持续发展,增加个人账户资金,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得、老有所养。”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郑静表示。
来源:宁夏日报
监制:马鹏程
编辑:李文鹏
审核:陈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