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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住建部又发文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开始了新一轮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又开始慌了。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发现《通知》另有玄机。
这次资质核查并不是针对所有的企业,核查的对象主要是企业或者人员存在问题的情况。
第一:企业方面,如果发生了质量或者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资、转发、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就纳入资质核查范围。今天还刷到了一名女子替夫讨薪的视频,全身趴在地上,死死抱住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子,哭的声嘶力竭“家里已经揭不开锅”,镜头一转,出现疑似央企“中化十*建”的门头,实在是闹心。这种闹眼子的企业就该查,踢出市场,利国利民。
第二: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告知承诺制”这个词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我们在报名注册考试的都是采用承诺制,免去考前审核的环节,直接报名缴费,等考后通过后再进行资格后审。
企业也是类似的操作,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宽进、严管、重罚”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2019年,住建部开始在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所以事后纳入重点核查范围也是常规操作。
重点是后面两条,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资质严查。这里插播个建造师法规的考点,要会区分证书撤回、撤销、吊销、注销的条件。
目前各省各地进行挂证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自查自纠,由个人自行注销证书。到下个月,官方下场开始全面排查,将会有大量证书被撤销或者吊销证书。人员证书查完,下一步就要对企业的资质进行动态核查,所以挂证整治和资质动态核查政策是一套组合拳。
这对企业会造成强大的威慑作用,摆明就是告诉企业:最后的时间,尽快自行解决挂证行为,下一步官方查出来挂证,就不只是处理证书这么简单。另外,证书注销完后记得要及时补证,不要缺证“裸奔”。
另外《通知》的第四条也是剑指挂证,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也要纳入资质动态核查的严管范围。
以前,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动态核查的时候,临时找1-3个月的证书。而中介为了提高周转,也更倾向于短期。所以市场上很多3个月的证书,有人一年频繁变更四五次。所以有些省份明确,一年注册不能超过3次。《倒查证书花样百出,防不胜防》。浙江董工,一年之内变更六次,协助六家企业申请的资质,全部被撤销。
而这次住建部规定一年注册2次及以上的,企业就要动态核查资质,很显然也是为了打击挂证。以后企业在找证之前,务必要了解清楚他的证书已经变更了几次。而企业如果在年初用了短期证书,后半年证书变更次数多了,也会把年初注册的企业牵连出来。
所以说,住建部发布的资质动态核查资质,虽然一句都没提挂证,但是处处都将“挂证”置于死地。
近期每天都在读《资治通鉴读史悟道》,书读过半,有种听邻家小哥哥讲历史故事的感觉,以资治通鉴中的故事入手,从不同角度透析故事背后的历史必然性,以及对当今工作生活的启示,比以往看的史书可读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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