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广武,现任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他是勤勉敬业、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式好法官,他是法治征途上的“追光者”。
任法官24年来,始终把真干作为本分,把实干作为责任,把苦干作为追求,凡事冲在前、干在先,不怕苦、不言累,审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主动承办大案、难案,主审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二审、再审案件百余起。在办案中,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努力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他所办理的案件,注重调查,裁判文书注重通俗易懂地说理。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深厚的理论功底和高尚的道德品格,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普遍认可和信任。2009年、2011年被佳木斯中院授予三等功,2011年、2012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9年被最高院授予涉军停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二等奖,2022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全省法院学习型干警称号,荣获2023年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他教育引导庭室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他的带领下,佳木斯中院民一庭将释法答疑工作作为庭室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建立了向当事人释法答疑制度。注重以案释法,结合具体案例向诉讼参与人说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促双方当事人正确实现权利、履行义务,增强诚信意识。开展诉讼程序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向当事人正确交代诉讼权利义务、说明开庭程序、诉讼流程,帮助当事人了解立案、审理、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申请抗诉等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规定和时限要求, 为当事人依法、充分、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服务。主动帮助当事人做好诉讼费退费工作,对有退费的案件当事人,在送达诉讼文书时随附退费告知书,明确退费程序及所需材料、联系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办案法官积极与财装处做好配合,做好预约工作,便利当事人退费,减少当事人因不了解程序和手续资料而导致的往返奔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时常提醒自己:“法官办案一手托两家,任何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都可能使天平倾斜,让正义蒙羞!”他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坚守廉洁底线,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三个规定”“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从不逾越雷池一步,即便是败诉一方的当事人也心服口服。作为部门负责人,他注重对庭室干警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他总说“要发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自身正、过得硬,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带好队伍。”他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常与干警谈心,随时掌握干警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热心帮助有困难的同事,开解有思想波动的同事,严肃提醒有苗头性问题的同事。他常说“法官办的不仅是案件,还是别人的人生”。他用公正的判决赢得了群众对法官的理解、尊重和支持,牢固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审:张永新
二审:金爱武
一审:程 铭
编辑:李维萍
供稿: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