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司法确认”让消费维权更高效

政务   2024-10-21 16:55   四川  

QING BAI JAING

“多元调解+司法确认”

让消费维权更高效

近年来,区消委会、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消费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联动工作体系,借鉴“枫桥经验”,在区委政法委牵头指导下,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成立全市首个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10月15日,消费者刘先生与被投诉商家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经法院裁定,完成我区首例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调解结果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方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提升调解效力

保障调解结果履行

01

2024年9月,消费者刘先生在辖区某建材经营部购买了一批某品牌瓷砖。消费者称使用该瓷砖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求为消费者协调退款并赔偿损失。经区消委会和区市场监管局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由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共计8000元。为了督促商家及时偿清款项,区市场监管局启动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专业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现场对该纠纷调解内容进行审核,最终圆满完成了此次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并由双方签订相关文书,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

调解诉讼对接

打通“最后一公里”

02

“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是非诉讼方式和法院诉讼方式相衔接的一种工作方法,是多层次纠纷解决机制的全新实践。一方面通过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发挥法院消费纠纷诉讼调解与专业调解机制的各自优势,对消费投诉“想尽办法调”,提高调解解决纠纷的效率,另一方面将消费纠纷的多元调解与法院的民事诉讼审判有效对接,对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实现调解、诉讼的无缝对接,为消费者开辟了一条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消费纠纷化解途径。



资源靠前配置

部门联动为群众服务

03

区消委会、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作用,靠前配置调解人员,选派年富力强、调解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精干力量,负责消调委日常工作。对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由区司法局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区人民法院委派法官予以法律指导,以法律刚性有效化解消费纠纷。通过多部门密切配合,使行政调解、消费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有机结合,共同促进消费纠纷及时、妥善、多元化解,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区消委会、区市场监管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用心践行“枫桥经验”,重点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多元调解机制,持续提升消费纠纷处置效率,不断增强消费纠纷调解结果效力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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