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國务院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现役幹部就業問題的通知

文摘   军事   2024-11-18 23:07   北京  


这是在我的一套收藏品里看到的,这套收藏品是较少看到的《八一杂志》第91期,这期是1955年12月21日出版发行的。该全文登载在这一期的第三页上。全文我转文字后登录在这里,基本上还是繁体字的。

國务院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现役幹部就業問題的通知

       一九五五年軍除轉業幹部第一批分配和調撥計劃已部制定,现在發給你們。为了做好接收和分配这些幹部的工作,除了希望各地、各部門認真执行本院今年八月三十一日發出的‘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幹部就業的指示’外,特再通知以下各點:

一、今年人民解放軍退出现役的幹部,应該由軍隊方面以最肅負責的态度審查清楚,凡身体健康,能坚持八小時工作、政治歷史無問題或者已經搞淸楚僅係一般性政治歷史問题(如曾經参加反動党派,有港、澳、台社会關系等)的正排級以上幹部,不論文化水平高低,都作轉栗处理;副排级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高小畢業以上文化水平的,才能作轉業处理;起义和被解放的軍官,不宜留在部隊工作的,一般的也作轉業处理。

二、今年軍隊轉業幹部的質量比去年好,但是各方面的情况和条件仍然很不平衡,各軍區在按照中央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員会的分配計劃進行調撥的時候,应該根据轉業幹部的職务級別、身体强弱、政治情况、文化程度等方面的情况適当搭配。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对合乎条件的轉業幹部,都应該以欢迎的态度按照分配計劃全部接收,並且妥善安置他們的工作,任何拒絕接收或者过份强調質量的态度和做法都是不对的。

三、各軍區軍隊轉業幹部集訓结束以後,即可根据中央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员会制定的分配計劃和有關省、市联系,進行調撥。在交接軍隊轉業幹部的時候,各接收軍隊轉業幹部的省、市,应該指派負責幹部前往中央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員会所指定的軍區办理接交手续,軍队方面也应該指派負責幹部將軍除轉業幹部送到接收的省、市,並协助处理有關事宜。

四、各省、市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員会,除了应該切实作好本省、市的接收和处理軍除轉業 幹部的工作外,同時对於重工業部、第一机械工業部、第二机械工業部、煤炭工業部、电力工業部、石油工業部、紡織工業部、公安部、鉄道部、邮电部、对外贸易部分配給各該部設在各省、市的事業、企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也应該根据中央各主管部門的計劃,負責代为接收分配,不得推脱不管。其他中央各部門設在地方的事業、企業單位,应否接收軍隊轉業幹部,由当地的省、市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員会就近联系商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經过調查研究,認为某些个事業或企業單位可能接收,並且决定給他們調配一部分軍隊轉業幹部的時候,該事業或企業單位不得拒絕接收。

五、軍隊轉業幹部中,如果因为特殊困难,坚决要求回原籍轉業的,各軍區可以在地區調撥 計劃中適当解决。如果在調撥計劃中解决不了的時候,可以由各軍區加以認其赛查,在大批軍队轉業幹部移交以前,分別將他們的人數報告中央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員会審批,等到本軍區的大批軍隊轉業幹部移交完畢後,再將他們介紹到原籍省、市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員会接收处理。

六、凡具有專門技術的軍隊轉業幹部,各省、市应侭可能地按照他們的技術条件分配工作。有關邮电、衛生方面的技術人員,由省、市邮电、衛生部門統一接收分配。至於有些虽有技術專長,但因政治、身体等条件不適合作技術工作的,应該对他們進行說服教育,另行分配別的工作。

七、原來規定今年第一批軍隊轉業幹部交接的時間为九月,第二批为十一月,现在改为第一批在十二月,第二批在一九五六年一月。希望各部門、各省、市接到这个通知以後,立即作好準备工作,並開始交接第一批轉業幹部。在交接过程中所發生的問題,各軍區、各部門、各省、市应該隨時加以解决,必要時可以報告中央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員会协助解决。

     各軍區、各部門、各省、市应該在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將处理第一批軍隊轉業幹部工作作出簡要總結報告本院。第二批軍隊轉業幹部情况(分省、分級)希望各軍區在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報告耠中央軍隊幹部轉業处理委員

会。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北京瞧办主任
个人游记、经历、生活记录 转述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