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建设丨(六)内蒙古社会诚信建设取得的成就——科研诚信

政务   2024-11-04 22:35   内蒙古  

推文最后有惊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颁布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指示精神,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社会治理和诚信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科研诚信

科研诚信指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弘扬以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为核心的科学精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循科学研究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做到客观、公正、诚实。科研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我国科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事关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科研人员作为社会的高知群体,其诚信品质对整个社会诚信道德风尚的形成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我国的科研诚信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为加强科研诚信和伦理建设,积极构建科技大监督格局,国家相继颁布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科研作风学风持续向好态势基本形成。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两次修订,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作出部署,再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了一系列相关领域的科研诚信建设制度,一个覆盖科技创新活动主要方面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已经形成。

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2019年9月25日,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宣部等19个部门),印发了《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2022年8月25日,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宣部等21个部门),对该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新规则共7章53条,为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立规矩、定守则,进一步规范调查程序,统一处理尺度,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从科技体制改革及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对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建设进行整体谋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2019年,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快诚信内蒙古建设,自治区科技厅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2年,为增强自治区科技活动相关信用主体科研诚信意识,加强科研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自治区科技厅又相继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科研信用评价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增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加强科研诚信文化建设意义重大。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依托“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诚信与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工作,实现对申报单位和法人的科研诚信信息运用一键审查功能进行审查。从2019年至今,自治区科技厅依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对科技部交办的5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为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协,出台《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在自治区科技厅牵头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及社科联、发改委等12个部门建立了科研诚信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此外,自治区积极组织开展关于科研诚信的专题宣传教育和业务工作宣讲活动,并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弘扬科学家精神,助力作风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来源:旗委宣传部

编辑:包红艳

初审:李子阳

审核:王爱国

终审:闫春岭


广而告之


活力奈曼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委宣传部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