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曝光

政务   2024-11-23 18:48   新疆  


为巩固第八师石河子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净化特殊食品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第八师市场监管局查处石河子市西营镇某超市涉嫌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2024年10月10日,执法人员对石河子市西营镇某超市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设置保健食品专柜(专区)及提示牌,在其场所内将保健食品东鹏特饮、中国劲酒与其他普通食品混合摆放销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第八师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第八师市场监管局查处石河子市红光镇某批零商店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4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对石河子市红光镇某批零商店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未设置保健食品专柜(专区)及提示牌,将保健食品“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国食健字G20141197)、“劲牌中国劲酒”(卫食健字〔1997〕728号)均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第八师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第八师石河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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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亚楠

编审:焦亚峰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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